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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秒杀便民信息??????????今年以来,为有效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收益的影响,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酒泉市积极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补贴资金预计8月上旬发放完成。
据了解,本次补贴范围为小麦、青稞两类粮食作物。补贴对象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和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今年7月,省上下达酒泉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万元。其中,肃州区万元、金塔县万元、玉门市万元、瓜州县万元、敦煌市34万元。至目前,各县市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均已完成。根据各县市区工作反馈,全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支出金额共.22万元(瓜州县滚动使用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93元),结余资金2.89万元,补贴面积29.45万亩,亩均补贴标准36.67元,补贴农户户、种粮大户户、家庭农场10家、农民合作社21家、农业企业8家。
为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工作,酒泉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调查摸底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各县市区按照实事求是、全面精准、应统尽统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实际种粮面积进行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次性种粮补贴实施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补贴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合理制定补贴标准,并严格执行“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发放流程。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大对补贴面积的核实力度。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其他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种粮单位,采取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发放。
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基层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向广大农户宣传普及一次性种粮补贴相关政策,提高农户对惠农政策的知晓度。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做到“零容忍”。
▍本期编辑:夭夭
▍内容来源:酒泉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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