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玉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玉门建设,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酒政办发92号)精神,经玉门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玉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20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和职责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特巡警)为玉门市公安局合同制勤务类辅助人员,主要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治安巡逻、安全保卫、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等任务。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本市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权力。二、应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3.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5.年龄在18周岁(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男性;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身高在1.70米以上,双目裸眼视力在4.9以上;7.符合政审条件。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8.退伍军人及军(警)校应往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⑴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⑵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⑶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⑷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⑸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⑹已经被玉门市公安局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三、招聘程序(一)发布公告与报名通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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