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玉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民生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玉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牢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于教育整顿工作中,用群众的满意度、赞誉度检验实践活动效果。
年2月3日,一对老两口来到法律援助窗口申请法律援助,原来老两口的儿子张某在乘坐李某的汽车时,与沙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经医院诊断,张某伤情为肋骨、胸骨骨折、创伤性脾破裂、创伤性结肠破裂、闭合性颅脑损伤、创伤性主动脉假性动脉瘤等多部位受伤。因病情严重,张某一家已花费手术费、医药费等20余万元,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负债累累。且对本次交通事故负有同等责任的双方驾驶员也不为张某支付医药费、手术费等费用。老两口不懂相关法律,也请不起代理人,百般无奈之下,拿着《经济困难证明》及相关材料来寻求法律援助。得知这一情况后,工作人员当即受理了老两口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甘肃沃熙律师事务所张平律师办理此案。
因张某伤情严重,需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为后续提起诉讼提供依据。但老两口一家已无力承担司法鉴定费用,老两口再次来到法律援助窗口寻求帮助。法律援助窗口在受理老两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同时,与司法鉴定部门联系沟通,在办理完法律援助相关手续后,随即办理了司法鉴定相关手续,并前医院做了伤残鉴定,为后续提起诉讼提供了充分证据。至此,老两口因不懂法律,请不起代理人,也无力承担鉴定费的问题,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全部顺利解决。
民生实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帮助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机构,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然是义不容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玉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件,其中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2件2人,工伤赔偿纠纷1件1人,农民工讨薪案件7件7人,为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12.3万元,以自己的切身行动做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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